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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屋簽約前,先確認這四件事

租屋是許多人第一次接觸的法律契約。實務上,房東與房客之間的爭議,大多不是誰刻意違約,而是當初簽約時沒有把事情寫清楚。

以下整理簽約前最值得確認的四件事。

一、押金的金額與返還條件

確認押金金額,並在契約中寫明退租時返還的時間與方式,以及哪些情況可以從押金扣抵。

付款時保留轉帳紀錄或收據,避免日後對金額各說各話。

二、修繕責任由誰負擔

房屋設備損壞時由誰負責修理、費用怎麼分擔,是最常見的爭議之一。

建議在契約中逐項列出:哪些設備由房東負責維修,哪些屬於房客日常使用應自行處理。有附家具或家電的,最好附上清單。

三、提前解約的方式

人生計畫難免變動。簽約時就應確認:

  • 雙方是否可以提前終止租約
  • 需要提前多久通知
  • 是否需要支付違約金,以及金額如何計算

四、入住前的點交紀錄

入住當天,和房東一起逐一檢查屋況,拍照或錄影並註記日期,雙方簽名確認。

這份紀錄在退租時非常重要,可以清楚區分哪些是原本就有的狀況,哪些是租用期間產生的損壞。

遇到爭議時

如果已經發生糾紛,先保留所有書面與通訊紀錄,避免情緒性的溝通。

本文為一般性的說明,實際權利義務仍須依個案契約內容與相關法令判斷。若有具體問題,歡迎預約諮詢,由律師依您的情況提供建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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